5月29日,嵩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免去
陶云坤的县人大常委会杨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彦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杨斯华的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朱宇恒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刘彦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玺为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江为县民政局局长
代秋鹏为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陶云坤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付丽娅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同意
武志刚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武志刚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云坤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