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嵩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柴继红主持会议,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县人大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副主任,部分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及部分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柴继红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县民政局局长李江代表新任职同志作任职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柴继红监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彦领誓,新任命干部集中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嵩明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嵩明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开展的执法检查报告》《嵩明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情况开展的执法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