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现予以印发,请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嵩明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关于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
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于5月7日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到小街镇民营经济园区实地查看三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深入了解企业所需所想,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新修订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搭建服务平台,改善营商环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我县不断发展壮大中小企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县中小企业户数达7758户。中小企业经营领域涉及装备制造、环保新材料、食品加工、建筑、生物科技、软件行业、种植业、商贸业等众多行业和门类,形成了产业相互渗透、集聚效应明显的发展格局。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县稳增长、稳就业、稳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一门通办”。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办结率达99.97%。进一步推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照共享,实现电子证照运用覆盖率100%。二是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逐步实现与国家、省、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联通对接,信用数据实时共享交换。及时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效应用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第三方信用评价和行业协会商会信用评价等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2021年以来帮助600余家中小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三是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和县级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制度,及时帮助企业研究困难、解决企业问题,全方位服务、指导、引导企业申报项目,为企业发展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
(二)全面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助力企业降本减负。一是全县金融机构围绕“扩贷降息”实施一系列惠企政策,截止3月末,嵩明县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1.8亿元,同比增长43.9%,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30%,同比下降39%,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户数达4085户。二是继续运用直达货币政策工具,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嵩明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本金1.79亿元,整体延期率达64.54%;累计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2.84亿元。三是合理安排县级补助资金。2021年县级预算安排支持企业资金4164万元,2022年安排302万元。四是积极向上争取产业发展资金。2021年争取各级企业发展扶持资金8417万元。2022年向上申报项目5个,申报企业31户,目前获得项目资金2673多万元。五是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工作,2021年全县累计减税降费17204万元,2022年1月新增减税降费102万元。六是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截止4月完成嵩明县域内小微企业退税28818万元,其中县级已完成退税3458万元。
(三)进一步鼓励创新创业,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一是持续深入推进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竞争力,2021年36户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2.48亿元,同比增长4.11%,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二是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2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30家,中小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三是优化创业就业服务,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服务月等系列招聘活动25场次,开展直播带岗招聘活动1场次,为企业招聘用工搭建平台,促进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更好的满足企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四)着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助力企业开拓市场。一是制定印发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全力推进全县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2021年新增市场主体5159户,2022年至今新增1008户,其中新登记企业229户,个体工商户779户。二是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加强与重点地区的产业对接、项目对接,积极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痛点。三是汇编中央省市、新区商贸政策摘要,制作发放宣传《嵩明县商贸政策汇编》。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一是对《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宣传虽然采取了多种方式,但采用传统方式的多,即便利用互联网,也只是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挂到政府网站上。二是各职能部门仅从各自职能职责对一部分企业零星介绍《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相关政策,宣传和普及没有进行统筹安排,《条例》宣传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覆盖面不宽,知晓率不高,不少企业,甚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中小企业促进政策了解掌握不深不透。
(二)政策落实拓展不够。一是嵩明中小企业整体“散、小、弱”,缺乏龙头企业,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抓大放小”的情况。二是落实中央、省、市助企纾困扶持政策覆盖面不广,一部分企业“看得见、摸不着”,享受不到政策红利,影响政策实效。
(三)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不够。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涉及多个部门,受体制隶属、条块分割制约造成各自为政、资源分散等问题,缺少牵头部门进行资源整合,未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中小企业服务没有形成合力。
(四)服务保障力度不够。一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物流不畅、在政府采购方面如何为企业保留市场份额、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欠款等保护中小企业权益方面,缺少支持政策措施储备。二是面对企业融资需求与市场资源配置不匹配的现实状况,在助力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政府相关部门引导支持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三、 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要多渠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我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市场主体、稳供运链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关键举措,着力营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行政主管部门、各园区要加强与企业的对接联系,把《条例》作为企业相关培训的授课内容,分专题系统宣讲《条例》的各项政策措施。要通过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企业工作微信群及时推送《条例》知识、实地走访企业点对点宣传,将政策送上门,服务送上门,打通政策宣传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把各项惠企政策带入企业,让《条例》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二是要强化《条例》等各项惠企政策的落实。要立足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中小企业发展困境,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税费上做减法,在财政支持上做加法,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方面为中小企业留足市场份额,及时清欠政府拖欠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欠款,认真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要建立中小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业基金,鼓励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向发展。
三是要统筹资源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综合平台。企业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服务,涉及的部门较多,建议由县人民政府企业主管部门牵头,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建设与我县产业及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实现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加快构建部门共建共享共管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综合平台数据更新管理,共同推动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四要持续做好中小企业发展要素保障服务。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立多方会商协调机制,促进产业和金融合作,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问题,充分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要结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中小企业与我县主导产业、支柱企业协作配套与协同创新,促进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对接融入我县主导产业供应链,产业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要在加快建设水、电、气、路、通讯、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同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和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在园区大力发展相配套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后顾之忧,引导企业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