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凤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根据县人民检察院王锐检察长提请,经2022年3月10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杨凤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嵩明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