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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机构职责
[发布方:嵩明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6-22 16:44:04]

[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进行工作。

主要职责:

1.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协调做好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各项筹备工作。

2. 筹备和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集的其它会议,并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 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工作,组织完成有关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文件的起草、印制、收发,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档案、印鉴管理和保密工作。

6.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7. 完成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 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授权,负责对我县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执法、民族宗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对所联系部门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审议前调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提出调查报告,为主任会议决策或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

3. 做好常委会开展的有关联系部门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代表视察的组织、准备及服务工作。

4. 负责草拟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及各项检查视察报告、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

5. 负责对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联系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6. 完成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 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授权,负责对我县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代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对人事任免、代表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审议前调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提出调查报告,为主任会议决策或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

3. 负责草拟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及各项检查视察报告、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

4. 负责对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联系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5. 负责人事任免的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议案的初审并向常委会提交报告。

6. 负责本级人大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具体业务,承办个别代表补选、辞职、罢免的具体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嵩明小组的活动和安排指导县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

7. 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分类、交办、转办、督办和组织检查工作,并向代表大会提交的办理情况检查的报告。

8. 完成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 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授权,负责对我县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财政经济、税务金融、投资商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对财政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审议前调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提出调查报告,为主任会议决策或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

3. 做好常委会开展的有关联系部门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代表视察的组织、准备及服务工作。

4. 负责草拟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及各项检查视察报告、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

5. 负责对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联系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6. 负责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7. 完成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 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授权,负责对我县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对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审议前调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提出调查报告,为主任会议决策或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

3. 做好常委会开展的有关联系部门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代表视察的组织、准备及服务工作。

4. 负责草拟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及各项检查视察报告、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

5. 负责对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联系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6. 完成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业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 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授权,负责对我县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农业、林业、水务、农机、畜牧、扶贫、烟草、农业园区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对农林水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审议前调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提出调查报告,为主任会议决策或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

3. 做好常委会开展的有关联系部门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代表视察的组织、准备及服务工作。

4. 负责草拟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及各项检查视察报告、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

5. 负责对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联系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6. 完成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

1. 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授权,负责对我县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土地、交通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对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审议前调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提出调查报告,为主任会议决策或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依据。

3. 做好常委会开展的有关联系部门工作的执法检查、工作检查、代表视察的组织、准备及服务工作。

4. 负责草拟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决议决定草案及各项检查视察报告、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

5. 负责对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联系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6. 完成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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