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对我县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
管理工作检查的报告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我县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检查的报告》,现予以印发,请县人民政府对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嵩明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8日
关于对我县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检查的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10月27日组织检查组对我县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自2016年7月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县卫计部门全面落实《嵩明县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把推行一体化管理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卫生服务条件有效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整体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一)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 通过整合医疗资源,开展培训、讲座等工作,县镇两级实现了人员技术双向流动,县级医院拓展了服务领域,镇级医务人员诊疗水平得到提高;
2. 县级医院积极扶助镇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器械,改善医疗条件和环境,加强了基层卫生院硬件建设;
3. 充分发挥我县中医药优势,利用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加强县中医院对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实现了中医进基层、进农村。
(二)规范管理基本实现协调发展
1. 由县级医院下派人员直接担任托管医院院长,参照县级医院管理模式,将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奖惩,实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 充分发挥县级医院人才、技术管理优势,加强对镇(村)卫生院(所)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一管理和指导,临床医疗与预防保健得到有机结合,有效提升;
3. 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降低了病人转诊后的检查费用,提高了就医时效,减轻了群众看病负担;
4. 加强对镇卫生院药品(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用药(器械)行为,确保了用药(器械)安全。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1. 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2. 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皮肤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持续加强,农村群众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
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县总诊疗量的65%以上,县内就诊率达90%左右,转诊率控制在10%以内,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二、 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一年来,社会了解度不高,公众知晓率低,宣传范围不广。有的医务人员对开展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认识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二)用人机制不畅,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县镇村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派住基层卫生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医务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三)经费保障不力,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县财政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补足到位,县镇医疗单位债务负担较重。医保政策新的决算方式给医院资金运转带来一定困难。牛栏江镇新卫生院建成至今因资金不足无法搬迁,患者目前仍在老旧危房中接受治疗,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四)激励机制不健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缺乏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特别是村卫生所),导致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诊疗效果不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有差距。
三、 意见和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检查组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1. 要将县人民政府的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医务人员,让他们全面了解掌握开展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意义、内容和目标,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
2. 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让广大群众自觉支持配合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实施,逐步改变择医意愿和就医习惯,有序就医。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用人机制体制
1. 县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给医疗单位更多选人用人自主权,尽快解决一线医务人员紧缺问题。
2. 要建立医疗技术人员招聘、交流长效机制,加大人员招聘力度,补齐医疗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短板,让各级医务人员具备与之岗位相适应的医疗服务技能,为一体化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医疗场所建设
1. 县人民政府要盘活县卫计系统内的闲置资产资源,依法依规化解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减轻医疗卫生服务单位的经济负担;
2. 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尽快帮助牛栏江镇解决新卫生院搬迁问题,为患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3. 县财政要全力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配足经费,逐步缓解资金困难;
4. 各医疗单位要主动适应医保结算考核办法,完善诊疗管理,突破医保制约“瓶颈”,解决负债经营状况。
(四)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医疗队伍建设
1. 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奖惩考核制度,适时组织人员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一体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有效的考核机制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
2. 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细化服务内容,提升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能力;
3. 要加大对镇(街道)医技人员的奖励力度,强化对镇(街道)卫生院的管理;
4. 要重视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和培养,进一步畅通村卫生所用人渠道,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筑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为上级医疗部门输送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