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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人民政府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方:嵩明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5-31 12:25:26]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2018年5月28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会议认为,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作,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着力优化创新环境,不断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县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当前我县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科技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高、科技人才缺乏。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科技创新氛围。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科技创新工作,真正使“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县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科技宣传和培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要加大对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和个人、优秀科技成果转化的宣传和扶持力度,大力选拔一批农业技术专家、农民技术员、经台组织带头人等科技人员,培育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树立科技创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 强化政策引导,完善科技投入体系。县人民政府要把科技创新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梳理科技扶持政策,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措施,促进科技、人才、产业、金融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要逐步增加科技投入,建议成立县级科技创新与进步奖励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创业领域,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三、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扩大企业研发覆盖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我县科技创新能力;要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大力鼓励企业主动对接驻嵩高校,共同建设各类创新载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及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围绕嵩明特色产业,发挥兰茂中医药示范县优势,引进高端科技创新资源,打造我县的地方产品和传统中医药产品,推广更多本地知名品牌,逐步形成以科技合作促进经贸发展的格局。

四、 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各类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完善激励机制,增强人才政策的灵活性,吸引更多科技人才在嵩明发展;要加强对人才生活环境的服务保障,积极创造良好环境留住人才,提供并完善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营造“重才、亲才、爱才”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充实科技主管部门工作力量,整合各类科技服务资源,着力打造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健全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科技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切实提升全县服务科技工作水平。


嵩明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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