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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方:嵩明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8-04-27 14:23:50]

42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县贯彻实施《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情况的工作汇报后,实地查看了银杏人家和金叶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县政府职能部门对我县物业管理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物业管理发展不平衡,全县物业管理没有全覆盖,有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小区安全存在隐患,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二是物管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服务仅停留在保安保洁层次,重收费轻管理,与群众的服务需求相距甚远;三是贯彻落实《昆明市物业管理工作办法》上有差距,机制不健全,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物管公司与住户矛盾积压,业主意见大,物管费收取困难,各种纠纷长期没有解决。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县政府要成立协调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完善制度,从源头上管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水电建设必须做到一户一表,杜绝各种矛盾和纠纷,并制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与物业服务收费相适应的收费标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和《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让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全面了解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四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建立考核竞争机制,政府住建部门要引导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考核,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优胜劣汰,推动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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