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王秀江提请,经2017年11月28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免去:杨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章骏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张寓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杨磊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唐海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肖禹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庆华为县统计局局长。
嵩明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