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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嵩明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方:嵩明县人大]      [发布时间:2017-08-01 12:21:24]

——2017年7月27日在嵩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2017年 7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和讨论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将审议意见(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会议认为:2017年上半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千方百计依法组织收入,狠抓增收节支,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控趋紧,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变化,一次性税源比重较大,持续性税收增长点不突出;二是税收基础仍然薄弱,税源结构单一,税基不稳,增长后劲不足;三是挂钩服务纳税企业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部分单位主动服务项目和企业的意识不强;四是受经济下行传导效应、全面实施营改增、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影响,税源增收缺乏后劲;五是实体经济发展困难,重点税源企业应税销售持续下降,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压力较大;六是全口径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七是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可用财力减少,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八是资源配置整合不足,债务管理有待加强,融资形势较为严峻,投资拉动增长乏力,财政运行风险因素增加。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税收征管,千方百计保税收。一是要科学分析研判当前财政经济运行形势,按照分解的征管责任对收入实行动态监管,提高税收征管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二是要进一步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做到收入征管无盲区、无死角;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和零星税源征管,努力挖掘税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四是要认真做好欠税清缴工作,严控新增欠税,努力清缴陈欠,防止税收流失;五是要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征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征管联席会议等制度,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

(二)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形成更多税收增加点。一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经济转型,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形成税基丰厚、收入稳固、后劲充足的税源结构;二是要优化投资环境,想方设法帮助企业发展,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整合发展现有平台公司,为总部经济建设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培植壮大财源后劲;三是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进程,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商务配套服务、旅游、电子商务等行业的发展,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符合我县发展规划、带动性强、集聚效应好的项目,促进我县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实现税收多元化。

(三)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抓好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等民生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二是争取各类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推动基础设施、社会事务等项目建设,拉动投资增长,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加大投融资力度,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一是要加大投融资力度,综合运用担保、贴息、考核激励机制等办法,引入高质量的融资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二是创新融资模式,加强与市场对接,充分利用各类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服务业如信托、基金、企业债、中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多种金融工具和产品,打好融资项目组合拳,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加强平台公司建设,通过特许经营权、税收返还等多种形式,提升投融资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实现资源、资产、资金的良性循环;四是建立融资风险防范机制,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加强对各类融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五)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一是要增强财政风险防范意识,按照“明晰权责、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注重效益”的基本原则,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举债额度;二是要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越县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三是要加强或有债务监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四是在注重效益的同时,也要防止投资过度膨胀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实现投融资与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的有机统一。

(六)细化目标,规范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一是要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以目标倒逼进度,确定各月财政收入目标,继续落实好领导挂钩联系重点纳税企业服务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收入目标任务完成;二是要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评价体系,优化支出结构,对各类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要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将更多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向民生保障和全县的重点工程建设,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最大限度的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请县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并完善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以确保2017年度财政预算圆满完成。

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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