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在嵩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2017年 7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和讨论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现将审议意见(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会议认为:2017年上半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县委全会、县“两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一思想,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强化风险防控,不断提高全县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46.49亿元,同比增长8.4%左右;农业总产值完成8.69亿元,同比增长6.1%;工业总产值完成65.04亿元,同比增长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4亿元,同比增长7.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8.81亿元,同比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8亿元,同比增长13.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300元,同比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200元,同比增长9.5%;全县共引进内资64.08亿元,同比增长45.5%;引进外资3532万美元,占目标任务7000万美元的50.46%。
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县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县域经济稳增长压力加大;二是实体经济发展困难,工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下半年回升形势异常严峻;三是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四是投资拉动增长乏力;五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仍然薄弱,统筹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六是招商引资难度加大,重大项目推进缓慢。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定发展信心,全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实。一是要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形势,趋利避害,扬长避短推进下半年工作;二是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完成全年计划;三是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主动落实,全面细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按时序推进目标进度。
(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一是要结合嵩明实际,认真分析,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二是要适度调整一、二、三产业结构配比,推动产业结构科学布局,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三是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等一批新业态,提升产业价值链;四是坚持以特色产业优势带动经济发展,发掘产业发展新动力。
(三)落实政策,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22条、市26条、新区稳增长促跨越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二是要发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支持扶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三是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聚集力量,整合资源,包装一批项目争取进中央、省市的项目库,加大政银政企对接力度,突出重点项目推介,满足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着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快“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企业和区域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二是围绕宜居宜业和生态保护,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设生态宜居宜业新辅城。三是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四是要紧盯考核目标,抓好精准扶贫,补齐短板,确保如期完成脱贫目标。
(五)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促进投资增长。一是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继续强化县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建立开工倒逼机制,全力推进我县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增长;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加强项目单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做到无缝对接,解决项目在审批各个环节上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三是要加快对总部经济的引进和培植,立足本土优势,吸引外地企业到嵩明发展,着力培育本土企业发展总部经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嵩明建设成为具有带动和辐射能力的现代化城市。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宣传力度,创新招商宣传平台,组织招商推介,增加我县招商影响力。二是进一步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完善招商引资机制,改善投资环境,引进符合我县发展规划、带动性强、集聚效应好的项目,促进我县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七)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要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监督和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继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最大限度的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请县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并完善相应的措施和办法,以确保人代会确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报告完毕。